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气指数:6 页面更新时间:2022-04-16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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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城乡规划、测绘管理工作。
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乡规划、测绘管理等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具体实施细 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②负责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 体规划、详细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以及全县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 制、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
③ 承担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责任;参与制定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出让年度计划及相关专业规划; 会同有关部门对历史文化名镇规划进行审查报批。
④检查指导乡 (镇)、村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5、负责"一书四 证" (即: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审核、发放工作。
6、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实施情况的联合验收工作,组织对城乡规划实施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⑦负责对全县测绘单位资质审查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料的管理、供应、保密检查、各种地形图的测绘更新、补测、修测的组织实施、审查和质量监督等工作;负责京山地理信息和数字京山平台的建设和维护。
(二)承担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国家、省、 市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提出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制定城乡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和管理;监督并参与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负责管理全县建筑、勘察设计、园林绿化、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行业市场准入。             
(三)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建筑装饰装修市场;负责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测绘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四)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勘测设计市场管理及城乡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技术咨询指导工作;指导城乡建设的抗震设防、抗震加固等工作。
(五)承担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利用和推广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管理工作。
(六) 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全县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并监督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参与村镇规划工作。
(七)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责任。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管理和指导工作;配合文物管理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区建设、管理等工作;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和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行政执法;指导、检查、督促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城市"绿线"管理和组织实施城区全民义务植树。
(八)负责本系统的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行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培训和技能岗位等级鉴定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劳资、人事工作。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 湖北省京山县新市镇轻机大道232号

电话号码: 0724-7324882  7324883 
   
传真号码: 7324882   
                   
电子邮箱: cuiping348103221#163.com 
  
联 系 人: 李翠萍    
                              
邮政编码: 4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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